原料貯存意義原料貯存及堆場是密度板生產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根據生產規模、原料種類、原料來源渠道貯存季節及運輸條件、防火安全要求等因素,來綜合考慮貯存的占地面積、場地的布局和貯存的方式。
原料在貯存過程中,易受風化等自然條件的影響而減少水分和均恒含水率,減少樹脂含量以及果膠、淀粉、蛋白等成分,有利于穩定原料質量,使原料更適于制漿。如馬尾松,經過一定時間的貯存,可以不同程度減輕有害樹脂障礙;非木材植物纖維原料經3個月以上貯存,可使非纖維素組分的果膠、淀粉、蛋白以及脂肪和殘余糖分的轉化和破壞,不僅可降低磨漿的動力消耗,并對提高產品質量有利。但由于原料的貯存方式和管理不當,也會造成原料的腐朽變質,使纖維降解而影響產品的質量和原料的損失率過大。甚至也會帶來火災的隱患。可見原料的貯存期和貯存方式以及管理措施等,均是密度板生產中不可忽視的問題。
原料貯存期及貯存量原料貯存期長短是根據企業生產規模、原料的種類、原料來源和運輸距離等因素而定。以木材為原料,一般原料貯存期以一個季度為基準來考慮原料貯存的占地面積,堆場內至少應貯存1~2個月的原料用量,以防由于運輸故障或其他不可預測的原因,造成不能及時供料而影響正常生產。非木材植物纖維原料,大多受季節影響很大。農作物秸稈原料,一般每年在9~10月開始收購,直至翌年3月份,而且貯存期多在半年以上。像蔗渣,是制糖廠的下腳料,每年以10月份至翌年4月份為榨糖季節,故蔗渣貯存一般要長達9個月。為此,非木材原料,必須根據原料收購季節、運輸條件等來考慮原料貯存期及場地面積。由于這些原料貯存期一般都在6個月以上,可考慮采取分散貯存保管的方法。但廠區內至少要貯存1~2個月的原料用量,以確保正常生產。
原料貯存量根據貯存期計算,廠區內貯存原料的數量可分為以下3種情況:
①廠區內貯存全年原料用量。一般生產規模小的廠或不受區域用地限制,對城建規劃沒有多大影響的廠,多屬這種情況;
②廠區內貯存部分原料用量。一般在廠外設有中間貯存場地或由供原料單位代為貯存部分原料。生產規模大或受用地條件及原料供應受季節限制的,多半采用這種貯存方式;
③廠區內貯存少部分原料用量。生產所需原料大部分可做到隨用隨運,原料供應不受季節影響而且運輸條件非常便利的廠,可以采取這種形式。
總之,按上述三種不同方式貯存原料,其廠內貯存量應根據各廠具體情況而定。但要求廠內至少應貯存1~3個月的原料用量。
原料的堆積與要求密度板生產每天均要消耗大量的原材料。這些原料在材種及規格等方面又是多種多樣,所以必須有適當的貯料場地供堆放。
貯料場地大小,原料堆垛方式是根據原料種類、貯存量及搬運方式而定。由人工或鏟車堆運木材原料(小徑木、枝椏材等),其堆積高度一般不很過3m,如受場地面積限制可適當加高,但耗用勞力較多,要求用吊裝機械設備予以堆放運輸。外購到廠的木片貯存比小徑材及枝椏材節省場地,一般木片堆積高度可達20~30m。不論是小徑材、枝椏材和外購木片,其堆放和貯存必須嚴格按不同材種分別堆放,要按貯存時間的先后順序予以使用。原料如果貯存時間過長,可考慮采用覆蓋或用藥物防腐處理;更要考慮場地的坡度使其排水暢通,避免積水影響底層原料霉爛變質;通風條件也是原料保管好、堆放好的重要條件之一。為避免原料堆垛自燃導致火災和腐爛變質,要求堆垛之間留有足夠的垛間距及通風道。貯料場的堆垛距、垛組距和垛區,要根據原料類別、貯存量來考慮。堆垛間距一般在1~3m,至少不小于0.5m;垛組間距一般在10~15m;垛區間距一般為15~25m。板皮、枝椏類一般為散堆,也可層堆,散堆高度根據運輸設備及料場地形條件確定。原料場應設置在生產區的下風向,堆垛要求設置縱向或橫向的通風道。堆垛的理想布置方式,其長度方向應與常年主導風向成一個角度,見圖2-4。堆垛應盡力作到“上蓋、大墊、中通風”的規范要求。
非木材植物原料特點是質輕體積膨松,一般都用打捆方式運進料場貯存,甘蔗渣除散堆外,通常是打包貯存。非木材植物貯存量和貯存方式隨生產規模、原料種類及收購季節而異。一般按月計算。如棉稈、蔗渣類的貯存量在6~9個月,蘆葦、秸稈為7~10個月,竹材一般為2~3個月。非木材原料貯存時必須注意保持原料的含水率,一般控制在10%~15%為宜。不然由于含水率過高貯存時間又長,會導致原料中的果膠、淀粉、蛋白及色澤的變化而影響其質量。此外,非木材原料的堆存方式和堆垛規格也要注意,要求堆放平整各部松緊應一致,不宜過高以免發生堆垛傾斜倒塌。注意底部堆置平整,其頂部逐步收縮成尖頂,堆垛布置同樣要留有充分的通風、運輸及防火通道,見圖2-5蘆葦、秸稈類垛規格示意。